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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2018年11月8日电 /美通社/ -- 宏利在香港的业务公司(“宏利香港”)今天公布2018年第三季及首九个月业绩,期内录得强劲增长及创下多项新高。
业绩重点如下:
核心盈利 2018年第三季核心盈利为11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增长15% 2018年年初至今的核心盈利达34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增长30% 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 2018年第三季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为13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增长12% 2018年年初至今的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为36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增长12% 新造业务价值 2018年第三季新造业务价值为8.65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增长17% 2018年年初至今的新造业务价值为23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增长28% 保费及存款总额 2018年第三季保费及存款总额创下183亿港元的新高,较2017年第三季增长4% 2018年年初至今的保费及存款总额达531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增长15% 财富与资产管理总流入 2018年第三季财富与资产管理总流入达85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增长1% 2018年年初至今的财富与资产管理总流入为248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增长13% 截至2018年9月30日,按管理资产计算,宏利在香港的强积金市场占有率创下23%的新高,而在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按预计现金净流入计算,宏利在香港的强积金市场占有率为36.5%,进一步确立宏利作为全港第一大强积金计划保荐人的地位。 代理人数目: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3%至7,936人并创下新高宏利香港首席行政总监万士家表示:“宏利一直专注客户服务,致力透过贴心的产品方案并提升客户体验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。凭借这一客户至上的策略,我们实现了另一季度的稳健增长。期内我们的代理人数目亦创下新高,为客户带来更强大的专业支持服务,助其筹划未来以满足不同的财务及保障需要。”
2018年第三季宏利香港的核心盈利录得11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的10亿港元增长15%,这主要受业务增长所带动。2018年年初至今的核心盈利达34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的26亿港元增长30%。
2018年第三季的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为13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的12亿港元增长12%,这受惠于期内一款产品的成功面世、危疾产品的持续佳绩以及代理人渠道的强劲增长。2018年年初至今的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为36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的32亿港元增长12%。
2018年第三季的新造业务价值为8.65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的7.39亿港元增长17%,这受惠于季内的销售额上升以及产品组合的利好表现。2018年年初至今的新造业务价值为23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的18亿港元增长28%。
2018年第三季的保费及存款总额创下183亿港元的新高,较2017年第三季的175亿港元增长4%。2018年年初至今的保费及存款总额达531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的460亿港元增长15%,增幅主要由于公司的新造业务及续期保费均录得增长。
2018年第三季的财富与资产管理总流入上升至85亿港元,较2017年第三季的85亿港元增长1%,这主要受互惠基金的销售增长所带动。2018年年初至今的财富与资产管理总流入达248亿港元,较2017年同期所录得的218亿港元增长13%。
期内宏利进一步巩固作为全港第一大强积金计划保荐人的地位。截至2018年9月30日,按管理资产计算,宏利在香港的强积金市场占有率为23%;而在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按预计现金净流入计算,宏利在香港的强积金市场占有率为36.5%。万先生说:“我们在第三季完成重组旗下强积金计划,从而实现更大的营运效益,而我们亦已透过下调多款基金的管理费,与强积金成员分享此等裨益。”
宏利香港一直透过不同的电子化方案以提升其客户体验。在2018年初推出的一个简单而快捷方便的网上索偿平台claimsimple.hk,至今约有40%的合资格客户已在使用。公司在第三季也进一步提升代理人团队所使用的电子销售工具,借此精简投保流程,并为客户带来更佳的服务体验。
季内宏利香港荣获多个奖项,包括在2018年《财资》杂志的“Triple A 资产服务、机构投资者及保险奖项”中荣获“年度保险公司 – 香港强积金供应商”大奖,以及在《读者文摘》香港“信誉品牌大奖”中于“保险公司类别”及“强积金类别”摘得双金。
宏利香港概览
宏利香港透过宏利人寿保险(国际)有限公司、宏利资产管理(香港)有限公司及宏利公积金信托有限公司,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一系列保障及财富管理方面的产品和服务。这三家公司均为宏利集团属下的成员公司。
宏利概览
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金融服务集团,致力帮助人们轻松作出明智抉择,实现精彩人生。本公司在美国主要以“恒康”的名称营运,而在其他地区则以“宏利”的名称经营。本公司为个人客户、团体客户及机构客户提供理财建议、保险及财富与资产管理方案。截至2017年底,本公司旗下约有35,000 位员工和73,000位代理人,以及数以万计的经销合作伙伴,共同为逾2,600万位客户提供服务。截至2018年9月30日,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11,000亿加元(约68,000亿港元),而在过去十二个月支付予客户的款项达276亿加元。本公司的主要业务遍及亚洲、加拿大和美国,服务客户逾百载。本公司的环球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,并在多伦多、纽约及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以股份代号MFC上市,在香港交易所则以股份代号945上市。
注:
i
宏利香港涵盖在香港的所有业务,包括保险、以保险为主的财富累积产品、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。
ii
所有百分比率的变动均以按年方式呈列,强积金市场占有率除外。
iii
宏利香港的核心盈利涵盖保险及以保险为主的财富累积产品,但不包括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。有关核心盈利的说明,请參阅宏利《2018 年第三季管理层讨论及分析》内的“表现与非公认会计准则之财务衡量”一节。
iv
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之呈报,旨在确保新造业务价值的披露范围与行业惯例相互一致。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涵盖保险产品、以保险为主的财富累积产品,但不包括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。年度化保费等值销售额包含定期保费/存款销售额的100%,以及整付保费/存款销售额的10%。
v
保费及存款总额是用以衡量销售增长的指标,是以下各项的总和:(i)扣除再保险后的一般基金保费,即呈列于宏利“综合收益报表”的保费;(ii)撇除种子资金的独立基金存款(“来自保单持有人的存款”);(iii)投资合约存款;以及(iv)互惠基金存款。
vi
新造业务价值指报告期内销售额所引致的内涵价值变动。新造业务价值的计算方法是借助投资假设,将报告期内售出的新业务之预期未来可分派盈利,扣除资本成本后得出的股东权益现值。该投资假设与计算内涵价值所采用的假设互相一致。新造业务价值不包括具有无关键性保险风险的业务,例如香港的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。新造业务价值是一项有用指标,可用以评估宏利香港新造业务的价值所在。
vii
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总流入是一项新业务指标,包含互惠基金及公积金产品的所有存款。总流入是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项通用行业指标,旨在衡量有关业务在吸纳资产方面的表现。
viii
强积金市场占有率,乃按计划保荐人的强积金管理资产及现金净流入计算。资料来源: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《Mercer强积金市场占有率报告》第5页之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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